
2011.02.06新春團拜及團務會議
一.本複式團決議組代表團參加100年7月11日(星期一)至7月17日(星期日),在高雄市澄清湖所舉行之“中華民國童軍創立100年第10次全國暨亞太區第28次童軍大露營”。
二. 本複式團童軍代表團1團,由童軍3小隊、行義1小隊組成,每小隊童軍9人(1位服務員),共需4位服務員隨隊照應,代表團人數總共40人;每人參加費用3000元(不含來回車資)。
三. 本複式團幼童軍代表團1團,由幼童軍4小隊組成,每小隊幼童軍8人(2位服務員),共需8位服務員或家長隨隊照應,代表團人數總共40人;每人參加費用2000元(不含來回車資)。
四. 童軍代表團大露營活動時間為7月11日(星期一)至7月17日(星期日)共計七天六夜,採露營方式進行;幼童軍代表團大露營活動時間為7月14日(星期四)至7月17日(星期日)共計四天三夜,採舍營方式進行。
五.擔任大會工作人員每人參加費用3000元、大會工作羅浮童軍每人參加費用2000元。
六.由於上級童軍會長久以來對於社區團(社會團)參與各項大露營活動,都是不給予經費補助的!基於“使用者付費原則”,敬請各分團除了鼓勵伙伴踴躍報名參加之外,亦請考慮參加伙伴參加費用之準備,儘可能提早以分期繳費之方式辦理報名,以減緩伙伴家庭收支之衝擊!
七.關於“新北市慶祝百週年童軍節園遊會暨分站活動(在新北市泰山區義學國中舉行)”及“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全國三五童軍節慶祝大會(在臺北市國父紀念館舉行)”;本複式團決議:新北市的活動由本複式團之稚齡團、幼童軍團、童軍團伙伴代表出席,並在園遊會中設攤販賣---薯條、蘿蔔貢丸湯、領巾圈、布徽、茶葉蛋、滷豆乾;臺北市的活動由本複式團之行義團、羅浮群伙伴代表出席大會活動。
八.2月20日(星期日)晚上6:30為本複式團2011年新進團員入團宣誓儀典,敬請各分團將合於入團宣誓之新進團員名單,於2月20日星期日早上聯團時間交給總團長,並請務必通知入團宣誓之新進團員及家長,準時於6:30到達裕民國小代用禮堂觀禮;入團宣誓儀典之會場佈置,請各分團派出2位服務員於當日下午3:00至裕民國小代用禮堂向總團長報到。
九.2月20日星期日早上團集會場地分配:稚齡團---多功能舞台、灰狼1團---集賢樓前、灰狼2團---風雨走廊、棕狼1團---秘密基地、棕狼2團---單槓區、童軍團---操場及119教室、行義團---120教室、羅浮群---團部。
十. 2月20日星期日早上團集會之聯團揚旗儀典,由羅浮群帶領“晨間律動”、行義團帶“團體遊戲”、童軍團派員擔任揚旗儀典中之指揮、司儀、旗手等職務。